| 关于做好青少年学生暑期游泳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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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4 9:2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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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青教办、教育局团委: 时值盛夏,天气炎热,青少年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已进入高发期。为坚决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加强青少年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青少年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全区暑假学生游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游泳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各街青教办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促稳定的高度,以对青少年负责的精神,组织专班认真抓好游泳安全教育工作,绝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侥幸心理。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游泳安全教育活动。各街青教办要充分利用青少年自护夏令营、青少年社区学校等有效载体,结合青少年学生游泳溺水死亡事故的案例,进行游泳安全教育,告诫学生不能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戏水。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在暑期放假前对青少年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 三、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游泳安全措施。各街青教办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在事故易发地设立醒目警示牌,组织社区群干、青年志愿者组成“青少年暑期游泳安全劝导队”,到社区、江边、湖边进行宣传劝导,取得市民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游泳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学生游泳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青少年游泳安全教育工作的督察机制。各街青教办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旦出现事故,要果断采取施救措施,把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及时上报,不得拖延,发生死亡的重大事故应在3小时内报区青教办,并在24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对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伤亡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2007年7月3日
主题词:青少年 暑期游泳安全 通知
报:区委分管书记、区政府联系区长、区人大、区政协、区关工委有关领导、市青教办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青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党工委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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