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少年维权岗 >> 正文

武昌区青教办受理案件

来源: 时间:2008-9-1 16:34:37 点击: 今日评论:

200462星期三

 

 

一、受害人基本情况

陈某某:女,14岁,就读武昌区长虹桥中学初二(七)班,现住武昌区紫阳街长虹桥10号。

父:陈某某,39岁,现在武太闸菜场17号台做贩鱼生意。

母:熊某某,40岁,现在武太闸菜场17号台做贩鱼生意。

弟:陈某某,11岁,原就读长虹桥小学三(二)班,已在事故中不幸去世。

二、案例情况

2004228,长虹桥发生一起持刀歹徒杀人伤人的恶性事件,造成无辜群众27伤的人间惨剧。虽然凶手已经伏法,但是对于受害人的家庭所遭受的创伤却远远没有结束。陈姓一家在那次事件中遭到极度的打击,年仅11岁的儿子陈某某被歹徒活活掐死,女儿陈某某脑部受到重击,至今还住在省人民医院脑外科的病房。陈家在痛失儿子之后全力抢救唯一的女儿,但是庞大的医疗费令家境贫困的陈家陷入又一个绝境。武昌区政府已经为陈家支付了前期的治疗费用,但是后期的脑部修复手术还需要一大笔钱。陈家四处奔走,筹集资金,200462陈父向武昌区青教办求助。

三、维权拟任措施

因为青教办经费有限,直接资助陈某某有一定困难。区青教办尽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联系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帮助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