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08004 交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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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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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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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武昌区青教办 |
联络员 |
纪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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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者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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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刘勇 |
年龄 |
38岁 |
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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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武昌区城管队 |
职务 |
清洁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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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武昌区长虹桥21号 |
联系方式 |
88032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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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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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男,38岁,现和其两岁半的女儿生活在一起。刘勇反映,其女儿为非婚生子,其女友在生下孩子后出走未归,孩子户口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派出所及居委会要求其出示法院证明其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及监护权。咨询者致电12355请求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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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5服务台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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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台辅导员得之此事后,立即向胡进律师进行咨询,胡进律师称,派出机关有权要求咨询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若其反映情况属实,派出所及相关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为其办理孩子户口。 得到此答复后,12355服务台辅导员立即和武昌区青教办取得联系,希望武昌区青教办对此事进行核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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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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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接到市12355服务台交办的案例后,区青教办立即与紫阳街联系,调查刘勇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街道反馈的情况与刘勇反映的情况有较大出入。经调查,刘勇曾有婚史,与女方同居时,女方还未成年。其女友也并没有出走未归,不久前还找过刘勇,要求与之结婚,但刘勇拒绝。女方及家长从没有表示过要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出于此考虑,在男女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有争议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无法为其女儿上到男方户口。派出所表示,要解决户口,除非有双方的合法协议,对其女儿有一个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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